女生家属请求检察院追加被告人强奸罪
早报记者 李克诚
昨天,安徽明光一所希望小学的56岁的老校长被指控猥亵13岁女生案在明光市法院开庭审理。法院并未当庭宣判。
检察院指控,2010年6月和今年2月,明光市潘村镇范庄村景范希望小学校长王某波,先后2次在楼梯口、办公室等处“将手伸进该校女生曹某的内衣”,“用手抚摸该女生的胸部、大腿等”。检方认为,王某波此举已涉嫌构成猥亵未成年人罪。
对此指控,受害女孩的父亲曹先生说,检察院对王某波定性为猥亵罪是“避重就轻”,他建议检察院应重新审查此案,以强奸(幼女)罪追加起诉被告人。
曹先生说,他们一家人是今年春节后才知道女儿的遭遇的。后来,带女儿到医院检查,医院出具的检查单证明曹某的处女膜已破裂。曹某对办案的公安民警称,王校长先后两次“强奸”了她。事毕,她还看到校长的肚脐下面有一道疤痕,大约三四厘米长——此细节描述得到警方的证实。
起诉书及案件卷宗的相关材料显示,多名在校的小学生看到王校长趁在办公室批改作业时,摸曹某的大腿等部位,但并无目击证人证明他亲眼看到王校长“强奸”了女生曹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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